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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环境与能源学院(以下简称环能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依托本部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施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wsbm/);

2、申请者须于2017年1月10日前向环境与能源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八项申请资料,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栋206A室,邮编:518055。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8)的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EMS、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1)北京大学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7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位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三年内(2013年10月至今)的英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

②GRE;

③TOEFL;

④WSK(PETS 5);

⑤雅思;

⑥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其他能证明英语水平的材料。

(9)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申请人须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环能学院招生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

环能学院成立由学院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为组长,各学科专业负责老师为成员的环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学院内部的招生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环能学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http://see.pkusz.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653);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六、招生咨询

联系人:环境与能源学院教务办公室,周姝老师

电话: 0755-2603207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E栋206A(邮编:518055)

网址: see.pkusz.edu.cn

E-mail: zhoushu@pkusz.edu.cn

北京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