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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施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实施招生工作。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北京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依托于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进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以第一作者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已发表SCI学术论文1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报(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bm),上传相关材料。时间安排参照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申请者需按照北京大学规定时间,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八项。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9)的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EMS、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地址: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347s,吴老师收;电话:62753837)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北京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三年之内(2013年10月至今)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复审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2017年1月,我校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我校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英语要求如下: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合格成绩标准另定);
   ②GRE成绩1300分以上或新GRE325分以上;
   ③TOEFL成绩90以上;
   ④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雅思成绩6.5以上;
   ⑥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通过以上;
   ⑦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以第一作者撰写高水平英文文章,并由院招生委员会评估和认可(2017年标准:SCI3.0以上,SSCI1.5以上)。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要求如下:
   ①提供语言水平证明,由院招生委员会评估和认可;
   ②参加北京大学2017年1月组织的博士小语种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该成绩仅当次有效)。
   (9)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地理学(历史地理学)专业考核采取面试与专业课笔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其他专业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进行公示录取。
 
四、监督机制
   城市与环境学院招生强调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需要通过正常的和公开的程序处理;城市与环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集体决策的原则执行,以系为单位进行统一面试,任何人都必须依据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履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招生的程序和办法执行。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六、招生咨询
   1、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www.ues.pku.edu.cn/yanjiusheng/index.html
   2、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