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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一、联考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2011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招生名额、培养方式、培养地点
在职班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汇丰商学院(以下简称两个学院)联合招生和统一录取,共计招生130名。中文授课,学制两年,在职学习。统一录取后由学生自由选择在光华管理学院(深圳)就读,还是在汇丰商学院就读。
 
三、招生方式与联考报名
1、北京大学2013年MBA招生将在全国联考基础上全面采用提前面试形式,具体请按照《2013年北大MBA深圳在职班招生时间表》完成所有报考的步骤。
2、全国MBA联考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的方式。具体事宜请于2012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ch/)。届时,请申请人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报考院系可填写光华管理学院或深圳研究生院(代表汇丰商学院)。因网上报名数据处理需要,务请根据此简章报名的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中的“备注”时注明“深圳在职”。
3、申请人在申请提前面试和全国联考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面试阶段进行。参加面试的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申请、考试与录取
申请提前面试→获得提前面试资格→参加提前面试并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全国联考→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英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确认录取。
1、提前面试
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向深圳研究生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两个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评审申请材料,择优给予部分申请人提前面试资格。获得提前面试资格的申请人,将参加以上两个学院联合组织在深圳研究生院举行的面试,面试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参加下一环节的全国联考。
2、全国联考
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全国MBA联考。考试科目为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2013年MBA联考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
报名、考试地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听力测试考试和同等学力加试
北京大学将在复试阶段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英语听力测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要求成绩合格方能录取。有关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英语听力考试的说明请于复试前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两门加试科目由两个学院自定。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100分。
4、对于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如当年联考未达国家A类分数线,两个学院将保留其有条件录取资格至第二年,其后仍须参加全国联考和思想政治理论课、英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五、学费
在职班学费20.8万元(分两年缴纳)。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具体各学年缴费金额届时详见两个学院网站的录取说明和报到须知。
 
六、奖学金
两个学院将向面试优秀的考生提供新生奖学金、向西部贫困学生提供新生助学金和向学业及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请见两个学院网站的MBA招生详细信息。
 
七、户口、档案
被我校录取的MBA学生按时间要求如提出申请可将户口和档案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从2011年开始,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相关学院合作,共同建立MBA考生诚信问题通报机制。在今后的MBA招生过程中,合作院校中的任何一所如果发现考生存在有失诚信行为,将在认真查证并确认后,把具体情况通过通报给其他合作院校。通报的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有失诚信的具体情节、本校查证的方法和最终处理结果。
 
九、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http://grs.pku.edu.cn/ch/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室 
邮政编码:100871
咨询电话:86-10-62751354、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EMBA-MBA办公室:http://mba.phbs.pku.edu.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大校区C127
邮政编码:518055
咨询电话:0755-26032580 26032933
传真电话:0755-26033431
电子邮件:mba@phbs.pku.edu.cn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http://www.gsm.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1号楼(老楼)212室 
邮政编码:100871
咨询电话:86-10-62747008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8月